净值日期 | 净值 | 跌涨幅(%) | 累计净值 | 成立时间 | 基金类型 | 托管行 |
2025-02-06 | 0.9367元 | 0.10% | 1.3097元 | 2012-06-04 | 债券型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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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债券团队支持
2、专注投资信用债,优选高收益品种,注重防范信用风险
净值日期 | 净值 | 跌涨幅(%) | 累计净值 | 成立时间 | 基金类型 | 托管行 |
2025-02-06 | 0.9367元 | 0.10% | 1.3097元 | 2012-06-04 | 债券型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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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产品风险特征 | 较低(R2) | |||||
适合客户类型 | 稳健型(C2),平衡性(C3),成长型(C4),积极型(C5) |
申购费(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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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100万元 | 0.80 % | 非养老金客户 |
100万元 ≤ M < 300万元 | 0.50 % | 非养老金客户 | |
300万元 ≤ M < 500万元 | 0.30 % | 非养老金客户 | |
500万元 ≤ M | 1,000 元/笔 | 非养老金客户 | |
M < 100万元 | 0.32 % | 养老金客户 | |
100万元 ≤ M < 300万元 | 0.20 % | 养老金客户 | |
300万元 ≤ M < 500万元 | 0.12 % | 养老金客户 | |
500万元 ≤ M | 1,000 元/笔 | 养老金客户 |
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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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7 天 | 1.50 % | |
7 天 ≤ N < 30 天 | 0.90 % | ||
30 天 ≤ N < 365 天 | 0.10 % | ||
365 天 ≤ N < 730 天 | 0.05 % | ||
730 天 ≤ N | 0.00 % | ||
N < 7 天 | 1.50 % | ||
7 天 ≤ N | 0.10 % |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 管理费 | 0.30% | |
托管费 | 0.10% | 销售服务费 | 0.00% |
审计费用 | 50,000.00 | 信息披露费 | 120,000.00 |
温馨提示:基金费率及相关详情请以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